是建築還是公共藝術?不標準的籃球場也能得獎,只是因為改造大於實用?

有建築界奧斯卡獎之稱的「建築園冶獎」,在 2018/4/2 公布了得獎名單,其中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的「捷興一街_繽紛海濱鬥牛場(cool cool seaside)」引發相當大的爭議,因為它是長這樣子的:

圖片取自「建築園冶獎」粉絲專頁貼文

獎項一公告立刻引來大批網友批評,我想只要會打籃球的人應該都看的出來,這籃球架的位置恐怕是不能打球的,然而,面對網友質疑這樣的設計也能得獎,建築園冶獎粉專卻 PO 文表示:

圖片取自「建築園冶獎」粉絲專頁貼文

然而不太標準的籃球場,卻順利完成社區改造,難道就沒有資格獲獎嗎?

建築,真正的目的應該是要與人產生互動,成為人們生活的空間,無論是公共空間也好抑或是私人空間也罷,無法與人互動的空間都不應該被稱作是建築,充其量也就是個裝置藝術罷了。

回過頭來看這次的事件,在改造之前這塊地原本就是個幾近荒廢的地,經過改造之後,雖然是個不標準的籃球場,但當周遭居民願意進到這個空間並與之互動時,它或許也達到了建築的定義。

當然,就設計而言,我不認為它是個完美的設計,或許當初評比的指標是社區改造,也因此忽略了設計上的瑕疵,或許未來在評比時能多一分注意、少一些缺失,最後公布的獎項也才能更加具有公信力吧!

最後,其實有一種東西叫「單柱式籃球架」:

單柱式籃球架,圖片取自富益體育器材

單柱式籃球架,圖片取自富益體育器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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